在合格的潜在人群中,“以房养老”业务发展最为成熟的美国也只有3%左右的参与率,英国大约为0.2%的参与率。
“以房养老”模式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发端于荷兰,后来在美国、英国、新加坡以及日本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推广。
- 美国模式:即由政府参与和政府补贴计划扶植、采用类似“房屋抵押换定期养老金发放”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类似工资的养老生活费。“美国模式”又可细分为联邦政府保险(放心保)的“抵押式”、联邦全国抵押协会受理的“搬离式”和商业贷款机构推出的“共享式”三种。其中“抵押式”在美国推行最为普遍。
- 加拿大模式:超过62岁的加拿大老人可将住房抵押给银行或金融理财公司,换取一笔抵押贷款用于养老。这笔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较优惠,总金额则视房产价值和老人个人意愿而定,上限是30万加元,最低则为1.5万加元。这笔“倒按揭”的钱老人可以任意使用,唯一的担保,则是作为抵押的房产产权不能变更。
- 新加坡模式: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将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在新加坡,55岁以上的老年人被称为乐龄人。这些乐龄老人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养老金度日,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出租,以租金养老。新加坡政府还专门提供一种乐龄公寓。
此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计2020年,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
当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平均收入替代率尚不足50%,因此对大部分人来说,仅依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难以达到预期的退休收入水平。
虽然“以房养老”目前步履蹒跚,但“以房养老”这个模式本身仍然有前景。
养儿防老是一句流传已久的古话,孝道是联结父代与子代代际关系的重要纽带。“重男轻女”观念的背后仍是老年赡养问题。在一个经济单位中生活,即从父居制。媳妇是从别人家娶来的,自己的女儿则要嫁到别人家去。
“中国大众养老观念调查”数据显示出,虽然老年人对“养儿防老”观念的认同度依然很高,但青年人对该观念的认可度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
“80后”这一代人父母已经进入退休年龄,80后群体既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又要赡养父母,而“90后”这一代人则出生在更为典型的“4+2+1”的家庭,这一代人,有着更为开放的生育理念,无形中也加剧他们的养老压力。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丁克家庭在中国悄然出现,到目前为止,近40年间,我国的“丁克一族”逐渐壮大,已经超过60万人。转眼间,中国的首批“丁克家族”也已步入晚年。早在1993年,美国的6180万个家庭中,就有3480万家庭没有子女,丁克家庭的比例远超50%。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社会保险负担日益加重的背景下,“以房养老”模式无疑充满了巨大的魅力。
2020年5月,两会通过国内首部《民法典》,明确新增了“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将房屋的“居住”使用属性单独规定为一项物权,今后,居住人可以凭借协议去办理居住权登记,登记后的居住权就可以对抗房屋权属证书,可以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制度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只要居住权人不去世,购买人将无法取得房屋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