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第二幼儿园的委托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职位、人数、职位条件
(一)单位名称:广州万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职位名称、人数、职位要求: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人) | 岗位条件 | 合同签订时限 |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 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学历 |
学前教育或相关教育专业毕业 | 35周岁
以下 |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幼儿园工作,愿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遵守师德规定和单位制度; (备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6个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
1.5年 |
说明:往届毕业生是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考方式、方法
(一)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均不得参加面试。
(二)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符合规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企业入职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进行公示。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4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及星期六、日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2月4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者携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健康证、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及近期个人一寸相片等报名资料,至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长堤西路8号二楼(广州万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袁生)报名;或将资料(表格、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1164442517@qq.com。邮件请注姓名。
五、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万顷沙镇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4944116
广州万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
来源:
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7051049.html
原标题:2021年万顷沙镇第二幼儿园外聘公告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蜗牛派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都请联系kefu@woniupai.net反馈!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各类优秀人才,为天河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考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10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报考研训员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2021年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1年毕业生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年龄限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结算中心“财会人员”职位须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的财务会计类工作经历。教师服务中心“专职人员”职位须具有3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上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之前。
(3)结算中心“财会人员”职位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限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限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限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限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如曾在国内高校学习经历的,须同时具备并提供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9:00起至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16:00止,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版。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考试
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一)网上确认考试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3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3月5日中午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初定于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或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公告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其中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tzgg/)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2021年毕业生或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3)。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发布公告。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其中,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仅限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是否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判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
(六)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87584953,监督电话:020-38622508(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10128/74115.html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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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和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180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1年毕业生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其中:如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或者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年龄限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须具有1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之前)且报名时正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限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如曾在国内高校学习经历的,须同时具备并提供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版。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广州市天河区考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9:00至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17:00。
3.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时间初定3月12日、13日),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接受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1个职位。(如发现不按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职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考试流程
(一)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2021年毕业公费师范生免笔试。
1.网上确认考试: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3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3月5日中午12:00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初定时间:2021年3月12日—3月13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3.经现场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打印面试准考证,按报考岗位参加面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21年3月14日下午15:00开始。
4.面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3月15日。面试主要采用说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5.应聘者于2021年3月16日晚上20:00开始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笔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3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上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为准。
(二)广州天河考点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2021年毕业公费师范生免笔试。
1.网上确认考试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3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3月5日中午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2.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1年3月20日或21日,具体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2021年毕业公费师范生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
(3)笔试成绩和基本能力测试公告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3.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2)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之一,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优选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的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即为优选成绩;并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4.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1)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拟同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
(2)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通知为准。面试采用试教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thnet.gov.cn/gzjg/qzf/qjyj/tzgg/)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2021年毕业生或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除外),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九、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考点当地的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发布公告。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其中,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仅限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是否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判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穗天教[2018]91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六)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87584953,监督电话:020-38622508(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055771.html
原标题: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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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单位现面向社会聘3名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其中体育专科教师1名,带班教师2名。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聘3名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其中体育专科教师1名,带班教师2名。(招聘的类别、学科及职位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条件;
5.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步骤。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2021年2月16日——2月18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发送电子邮件至65382116@qq.com。(相关材料见附件《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报考园区)
(二)报名须知。
1.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天河教育在线发布公告。
2.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或“穗康码”)和《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配带一次性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健康码”不合格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
3.每个职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应聘人员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所列的资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在体育西幼儿园园外公告栏和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面试当天须将《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幼儿园复核。
四、结构化面试及试教
结构化面试的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在结构化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数。
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结构化面试完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中午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试教的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下午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在试教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以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教占总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在体育西幼儿园园外公告栏和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体育西幼儿园园外公告栏和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体育西幼儿园园外公告栏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87542050转801,监督电话:(020)38622519;38622508。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任教师职位表
2.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2021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
3.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
4.专业参考目录
5.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
2021年1月24日
随文附件:点击下载
来源:
http://www.gzthedu.cn/contents/411/63733.html
原标题:广州市体育西幼儿园大观园区2021年 2月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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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我局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147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3日至2003年2月23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和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岗位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1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2021年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至2021年2月2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3月2日9:00时至2021年3月3日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1年3月4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预计在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7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 B类岗位 |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小组讨论 |
|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估结果以及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聘用单位网站或报名网站公布。
(五)心理品质测试
通过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六)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预计在2021年3月8日,9:00-12:00,14:00—17:00(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地点: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说课/试教)。
(七)面试(说课/试教)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说课/试教)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时间:待定,具体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按照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符合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者免笔试,其面试(说课/试教)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说课/试教)、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说课/试教)、具备参加笔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1:30、14:00—16:30拨打附件中聘用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广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048744.html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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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学年下学期我区中小学师资配备的需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8名,学科职位情况详见《2020学年下学期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情况表》),下面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三)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但须同时具有教师系列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应具有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
(六)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月31日)。
(七)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相一致,若报考人员所具有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应聘岗位一致,可视为专业对口。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按《职位情况表》的分类报其中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多个单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时。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的《2020学年下学期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本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后打印,网址如下: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service=http%3A%2F%2Fmy.chsi.com.cn%2Farchive%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5.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具体的考试和录用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番禺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和监督。
1.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在番禺区临聘库的人员免笔试,只需参加面试(具体可到招聘单位查询)。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同一学科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或学科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3.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此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安排面试)。
4.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以试教(或试讲、说课)和面谈的形式进行。试教(或试讲、说课)占70%,面谈占3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5.考试时间:招聘考试初定于2021年2月2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安排。
(三)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本次拟聘人员名单。
三、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与受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临聘教师原则上与所在学校的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具体薪酬按照番禺区教育局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相关的管理办法按番禺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获聘后不接受聘用的,取消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的资格。
四、其他相关内容
(一)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二)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08、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42021、84641661
附件1:2020学年下学期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职位情况表.xls
附件3:2020学年下学期番禺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doc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来源:
http://www.panyu.gov.cn/gzpyjy/gkmlpt/content/7/7042/post_7042142.html#1336
原标题: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2020学年下学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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