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开讲》公益系列讲座,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出品,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6 月 3 日播出, 12 场公益直播(录播)精彩呈现。面向社会大众,全面解读民法典对人们生活的意义和影响。
民法典开讲直播时间表一览
| 民法典开讲直播时间表一览 | ||
| 讲期 | 时间 | 主题 |
| 第一讲 | 5 月 28 日16:00-17:00 | 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 |
| 第二讲 | 5 月 29 日20:00-21:00 | 民法典物权编,更好保护你我的财产安全 |
| 第四讲 | 5 月 31 日16:00-17:00 | 民法典合同编,每笔交易都与它息息相关 |
| 第六讲 | 6 月 1 日16:00-17:00 | 继承规则改变,是否更符合百姓需求? |
| 第八讲 | 6 月 2 日16:00-17:00 | 人格权编:让你活到有尊严 |
| 第十讲 | 6 月 3 日16:00-17:00 | 夫妻债务共债共签,被负债问题不存在 |
| 第十二讲 | 6 月 3 日20:00-21:00 | 你的正当权益,都由侵权责任编保障 |
民法典开讲直播观看地址:https://haokan.baidu.com/zt/activity/index?id=460&pre=1&fromchannel=baiduboxapph5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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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开讲第十一讲:夫妻债务“共债共签”,“被负债”问题不再存在
主讲人:孙若军
播出时间:6月3日16:00-17:00
直播入口:点击进入
“现行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债务的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吸纳“共债共签”原则等内容,使得离婚被负债的问题不再存在。
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若军讲《民法典》。
民法典开讲第十二讲:你的正当权益,都由侵权责任编保障
主讲人:张新宝
播出时间:6月3日20:00-21:00
直播入口:点击进入
在《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相较以前的内容,进行了较多修改。涉及30多个条文,此外还增加了10多个新的条文。侵权责任编规定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损时能够请求责任人赔偿,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高空抛物等规定的完善,都与民众息息相关。
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讲《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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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共签?有哪些亮点?
目前对于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需证明该债务系为债务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由此可见:男女结婚后不能否定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民事主体地位,即使婚后夫妻财产共有,一方所负债务特别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大额债务,也应当与另一方取得一致意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民法典草案提出“共债共签原则”,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未夫妻共签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款,虽然未有对方的签字认可,但该借款明显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单方借款且超过家庭日常开支,但经营获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仍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举债后,配偶主动归还借款的行为足以表明该配偶对债务既明知,又自愿承担,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由此可见,未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该会以夫妻共签为原则,而以未签为例外。当然还应该包括现民法总则概括的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很多人离婚因为债务问题,但是如果严格区分夫妻共同债务,能够保障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应该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民法典开讲: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共同债务如何认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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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购物平台的促销活动,下单完成后就等卖家发货。谁知卖家却单方面发起退款,原因竟然是促销价格过低只能限购。“按照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电子合同的规定,下单成功即电子合同成立。”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斌介绍,民法典中明确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事宜。
现在网购越来越多,特别是目前疫情还未过去,很多人买菜都是在网上或者参加团购。我们在“网购”平台选择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了一份电子合同。
杨斌律师介绍,民法典中合同编第四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也就是说电子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合同相对方依照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规定所产生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方拒绝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都是不被允许的。
杨斌律师还专门强调,合同编中还明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要注意,在我们签收之前,快递过程中商品灭失的风险都由商家承担。当我们签收快递包裹时,也完成了电子合同重要的履行程序——合同标的的交付。合同标的物一旦交付,那么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也随之由网络卖家转移到网购买家身上。
杨斌律师介绍,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和调整。首先,在体例上设置为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模式;其次,典型合同方面,从原来的15种有名合同扩充为19种,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等内容;最后,在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增加了禁止高利贷条款,明确了业主权利的规范和保护,完善了情势变更原则的规定等等。
可以说,民法典合同编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并为这些新需求、新方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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