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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蜗牛派 http://www.woniupai.net 关注大学生创业和职场励志的媒体博客! Thu, 12 Mar 2020 05:02:32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4.18 http://www.woniupai.net/wp-content/uploads/2016/03/cropped-skidmark-32x32.png 贵州 – 蜗牛派 http://www.woniupai.net 32 32 贵州出台10条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发展 http://www.woniupai.net/108923.html Thu, 12 Mar 2020 05:02:32 +0000 http://www.woniupai.net/?p=108923 蜗牛派讯,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旨在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旅游企业的影响,帮助恢复发展。此次出台的10条措施涉及财政资金补贴、项目奖励、文旅惠民、信贷支持、融资担保等10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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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http://www.woniupai.net/106847.html Fri, 06 Mar 2020 02:29:00 +0000 http://www.woniupai.net/?p=106847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0〕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定额。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二)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最长可允许企业缓缴1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减轻企业用能压力。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对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的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

(五)减轻企业房租负担。对承租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三、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六)帮助企业稳定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稳定贷款。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2020年信贷余额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七)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要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中小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

(八)帮助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级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费率补贴资金从省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九)帮助企业贷款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支持、鼓励和动员省内其他相关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医药物资和生活物资。对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新增疫情防控物资产能的项目,全部实行早期介入、贴近服务、随到随审、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蹲点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包保责任,全天候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企业争分夺秒、开足马力满负荷加工生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

(十一)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十二)支持用好援企稳岗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各类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产、减产期间,组织企业停工或轮休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对疫情影响期间组织线上职业培训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五、改进优化服务保障

(十三)支持开辟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内,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四)支持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原料和设备,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疫的物资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在9月30日前依申请予以退还。(责任单位:贵阳海关、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十五)支持用好用足运输绿色通道。对确认属于运输疫情救治应急物资、医患人员及定点医院转运人员等车辆,做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并优先通行。对运输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医药物资等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检验检疫流程,确保车辆顺利通行,各地不得擅自截留、处置车辆运载物资。(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确保坚决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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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战疫有“数” 政务服务云上办 http://www.woniupai.net/106843.html Fri, 06 Mar 2020 02:27:45 +0000 http://www.woniupai.net/?p=106843 贵州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云服务。2月12日,科技日报记者从贵州省大数据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贵州省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为群众提供各项政务服务,让群众实现“在家办”和“掌上办”,至今累计服务4600多万人次。

数据显示,自1月21日以来,贵州政务服务网开展各类服务1467.07万次,13440个网上申报的重点审批服务办件,已办结13261件;“云上贵州多彩宝”累计服务人次超过3161.7万人次。这些政务服务涉及交通出行、社会保障、房产住建、医疗卫生、工商税务、户籍服务、婚姻生育、立项审批等25大类的个人及法人服务事项。

同时,基于“云上贵州多彩宝”,贵州省还开通了“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建成“全省疫情大数据地图服务”并上线运行,为市民提供全省疫情实时数据查询、疫情地图、疫情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在线问诊、患者同行查询等特色服务。

为有效应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2月10日,“云上贵州多彩宝”开发了“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登记平台”和“贵阳市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平台”。疫情期间,企业可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进行线上备案,实现备案申请管理“高效率”“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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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woniupai.net/106841.html Fri, 06 Mar 2020 02:27:16 +0000 http://www.woniupai.net/?p=106841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安排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因疫情防控所需快速释放产能或改扩建生产线的药品、医疗器械、卫生防护等医用物品制造企业和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水产品、饲料等生活必需品加工企业,给予一定项目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以市农投集团、蔬菜重点企业(合作社)为主体,应急增播2万亩速生菜;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畜禽养殖场产能恢复、屠宰能力提升、蔬菜产品和畜禽产品储备能力提升,提高“菜篮子”综合产能和供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对严格执行贵阳市小区防控疫情封闭式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给予防护用品和宣传用品购置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鼓励社会化经营企业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应急物资的社会储备。由企业申报,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建立贵阳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录,对进入名录的企业开展储备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50%的政府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五、对市级确定的积极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给予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参与农副产品保供稳价的重点批发市场,在疫情期间减半收取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

六、统一发布复工复产指引,强化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复工复产。优化政务服务,科学运用大数据监测手段,搭建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登记平台和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平台,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省内劳务帮扶协作,搭建与省内重点劳务输出地沟通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各类用工信息平台,积极引导省内外出务工人员赴筑就业。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用工企业统一组织,运输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等方式,强化劳务输出地、输入地两端监管,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有效防止输入性疫情风险。特别对辖区内城乡运行必需、公共服务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有员工在省外无法回筑的,在确保其未受病毒感染的情况下,及时安排“绿色通道”帮助其返筑复工,确保企业及时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委、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严格落实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一断三不断”要求和交通运输管理各项措施,建立交通、交管部门牵头的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市域内城乡运输,严禁各级各地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货运通道和城乡快递配送等违法行为,积极协调省直部门畅通市域外交通运输,切实保障全市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特别是民生必需品和重要生产原辅料的正常供给。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行业内企业物流需求,联动交通交管部门采取定点、定车、定人等方式建立运输保畅机制,确保有关运输车辆正常通行。(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直行业主管部门)

九、对全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对承租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给予2020年2至3月份房租免收、4至6月份房租减半,鼓励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对租用社会经营用房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房地产协会、商协会等引导业主(房东)主动为租户减免租金,共商互惠、共渡难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2020年2至3月期间对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不进行功率因素考核,企业基本电费按照实际需量缴纳(不设置最低限额)。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企业,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经营产生的费用,按销售目录水电气价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征或者免征。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合理调整定额。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免征税款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确有资金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给予延期3个月,期间免征税款滞纳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二、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十三、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十四、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确实无力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微企业,符合缓缴条件的,可申请延长缴纳时间,缓缴期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五、中小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各类企业在受疫情影响停产、减产期间,组织企业停工或轮休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对疫情影响期间组织线上职业培训的,争取省级及市级相关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通过贵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云平台发放创业创新服务电子券1000万元,单户中小微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0元,鼓励企业购买财务代理等专业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六、严格落实国家财政补助政策措施,合理统筹财政预算资金调度,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亿元注入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池,鼓励支持在筑金融机构和地方商业银行积极帮助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安排财政资金共1.2亿元注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推进合作银行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更多“免抵押、免担保、免服务费”的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办,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七、落实好贷款扶持政策措施,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灵活运用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展期、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贷款。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中小微企业2020年信贷余额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通过实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疫情防控行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市级财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其降低担保费率,弥补坏账损失,并增强融资担保能力。对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十九、鼓励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市、区(市、县、开发区)两级财政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用物品、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十、鼓励和支持商场、商业综合体等受疫情影响暂时闭店或不能正常经营的实体零售企业积极发展新商业模式,通过网上平台积极开展线上销售;支持餐饮企业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团餐和配送业务。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拓展线上业务的零售和餐饮企业成效显著的(纳入统计销售额不低于去年同期的),商场、综合体按线上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餐饮新增的配送服务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一、对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此可能造成的违约事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减少违约成本。对出现国际合同和商事纠纷的企业,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境外参展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予以补贴。对积极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的外贸企业给予进口奖励(所进口物资需事前到商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

二十二、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可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规避失信风险。对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纳入信用记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通知明确的措施,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帮助企业渡难关、促发展,扎实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通知所指中小微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划分。

国家、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一并遵照执行。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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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就业服务不打烊!省人社厅下发通知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http://www.woniupai.net/106839.html Fri, 06 Mar 2020 02:26:35 +0000 http://www.woniupai.net/?p=106839 近日,为积极做好疫情下的稳就业工作,及时掌握春节后企业复工招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情况,加强对就业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工作谋划,有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和劳动者求职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全省人社系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做好省内外岗位收集工作,及时摸清农村劳动力返乡及外出情况,有序引导返岗劳动力外出务工、错峰出行,有效促进返乡劳动力就地就业。

二是通过不见面形式摸排农村劳动力有关情况。各地要强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提前谋划转移就业工作,动态了解掌握农村劳动力返岗以及在省内就地就业情况,对安置点群众和贫困劳动力就业重点进行调度。利用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走访、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摸排农村劳动力返岗、就地就业等有关信息,按不低于农村劳动力返乡人数2%的比例开展抽样调查。要主动开展跟踪服务,重点了解跨省务工人员情况及所在企业复工、经营情况。

三是主动对接对口帮扶城市,掌握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动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与对口帮扶城市、黔籍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党委政府、人社部门加强对接联系,了解当地疫情防控、企业复工时间、用工需求、交通状况等,积极筛选出符合我省农村劳动力特点的岗位,有针对性地有序发布岗位、交通信息。

四是全面摸排全省能新提供就业岗位的情况。贵阳、遵义等中心城区以及及市(州)府所在地人社部门要主动担当,发挥区位和岗位充足优势,积极发布岗位信息,加强省内劳务协作;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收集辖区内工业园区、企业、产业的各类就业岗位,形成岗位数据库,加强岗位储备。

五是用好、用足现有就业补助资金。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人社部门要用好、用足现有就业补助资金,充分做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援企稳岗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就业规模;对难以实现就业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扶贫援助补贴政策托底安置;各地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援助补贴享受人员结构和工作内容,安排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援助补贴享受人员开展疫情政策知识宣传、体温监测、道路管控、疫情排查,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有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派专人负责,根据省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企业复工安排、岗位需求和劳动力特点等情况,制定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安全外出务工和促进就地就业的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有序发布省内外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劳动力通过不见面方式提前开展人岗匹配,达成意向后再外出,为平稳、有序、有效实现就业做好充足准备;要精准用好就业扶贫车间、就业培训基地、创业载体、援岗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力就地就业创业。

同时,针对从湖北返乡的农民工,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引导其重新选择到其他省市就业或稳定在当地企业、产业园区实现就业。各地要以村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将有关政策和要求通知到每位农村劳动力,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创业帮扶不止步、就业援助不放松,安全返岗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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