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2021年山西省继续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选调对象为普通高校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限2021年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全省计划选调550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大学本科生25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六)在校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和具体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21年1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可通过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查询具体的选调地区、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1月31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1月27日至1月31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1月31日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月1日00:00至2月2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4:00至2月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2月6日24: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2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者未完成组织推荐程序的,报考职位被取消后未改报其他职位的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完成组织推荐。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减免农村贫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人事考试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69号)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符合减免条件的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3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2月27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本省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下载中心(http://rst.shanxi.gov.cn/rsks/xzzx/)下载填写《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填表时,应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电子版填入表中,并于2021年3月6日18:00前将填好的表格发送至邮箱sxptakw2@163.com。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成绩的平均分,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2)为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太原。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负责资格复审的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职位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机关工作。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市委组织部将有关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拟选调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协议,否则不予选调。
2.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从选调生中选拔。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本单位服务期满后,在省内调整工作单位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6.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在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
来源:
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1_xds/202101/t20210125_197555.html
原标题:山西省202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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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湖北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1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00名;面向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70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生源地)的选调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2021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
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1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1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
(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10:00至2021年1月28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29日12: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2021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11、M01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院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10:00至3月14日8: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组织笔试
初步定于2021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1.5:1的比例确定。
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
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
4.资格复审
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
5.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6.考察和体检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1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
7.审批和录用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综合素质,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
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被录用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毕业生离校前,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干部一科(处)、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二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
五、有关政策
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
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4.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报到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8日
2: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21届毕业生).docx
3: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docx
来源:
http://www.sywddj.gov.cn/show-57-26498-1.html
原标题:2021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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