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蜗牛派

民航局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校飞中心、信息中心,各协会:

为探索新时代政府监管服务的新方式,形成促进无人驾驶航空行业管理与社会管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先行先试,有序开展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点示范工作,民航局制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方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首批试验区的申报将截止于2020年7月31日。民航局将根据试验区工作的整体布局、实际需求和效果分批逐步扩大范围,统筹推进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建设。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分享到:更多 ()
Copyright © 2015-2024 woniupai.net 蜗牛派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6507号-1 | 本站内容采用创作共用版权 CC BY-NC-ND/2.5/CN 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