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圈炸锅了!这次是因为T+0-蜗牛派

投资圈炸锅了!这次是因为T+0

T+1?还是T+0?市场上的争论从未断过。

5月29日,上交所在回应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于资本市场的建议时,表示将“适时推出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

虽然有关T+0交易机制的讨论尚在初级阶段,但上交所的这一公开表态让所有A股投资者都兴奋起来!

有接近上交所人士提醒到:关于T+0交易机制,上交所一直在研究,并非首次提及,也并非立刻实施,不必过度解读。

不管怎样,时隔25年后,A股的T+0交易或许要回来了!

T+0最适合在科创板试点

有关T+0交易的提案,是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提出的。

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科创板注册制试点已取得较大成果,但该板块的交易风险仍不容忽视,推行T+0交易机制,有利于投资者及时止损,保护股民利益,也能更好地与注册制改革步伐接轨,促进我国建立更加成熟的资本市场。

他透露,早在2012年两会时就开始提议推行T+0交易,到现在已经八年了,但遗憾的是,至今T+0交易制度尚未推出,今年他依然坚持在此方面建言献策。“实际上,股市采用T+0交易机制有诸多优点,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使投资者当日止损,这也是期货市场为何都要实行T+0交易的根本道理所在,因为杠杆交易风险巨大,必须要当日能够及时止损。”

他表示,落眼到现行的科创板市场,在注册制试点下,科创板重点聚焦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且涨跌幅限制放宽,无论是投资标的本身的不确定性,还是交易波动风险,都较以往增大。那么未来参照科创板,我国的创业板也将试点注册制改革,类似的投资风险也会产生。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股票定价效率,可以在科创板先行试点T+0交易制度。因为科创板定位就是注册制改革试验田,所以最适合在这个交易市场进行试点。

他建议,可以在初期推出T+0交易制度时,限制每天回转交易次数,比如买卖同一只股票,当天只能买卖一次,以免过度投机,以后再根据经验和情况逐渐放开。

另外,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兼CEO刘伟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目前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均采用无涨跌停板和“T+0”的交易制度,建议可以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按照稳妥起步、循序渐进原则,有步骤地加快交易制度改革。

他认为,放开涨跌停板交易限制、实行“T+0”交易制度,有利于提高股票的定价效率,也从一定程度上能抑制通过涨跌停板进行投机交易的行为。以科创板为例,新股上市前5日无涨跌幅限制、上市后涨跌停板幅度为20%,开板一年以来,上市首日充分博弈,上市次日后并未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形,并且连续涨跌停、暴涨暴跌的比例也大大少于其他市场板块,表明“放”比“管”能实现更加高效的市场定价。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解冬认为,科创板开局良好,但对照设定的改革目标,还有不小差距,比如市场规模尚小,未形成集聚效应、规模效应,部分关键制度供给仍显不足、运行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

上交所回应

5月29日,上交所在官网发布了题为《江畔鸣锣看两会 | 资本市场“关键词”:科创板、注册制、净化生态、指数表征》的文章,以回应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于资本市场的建议。

对于该文章,可从两方面解读:

制度供给方面:

1、最受市场关注的是,适时推出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

解读:A股推出T+0交易制度,市场曾对此有猜测。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认为,科创板本身是一个创新型板块,T+0可以先在科创板试行,因为科技创新公司不确定性强、风险大,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风险也很大,宽出宽入。风险大的市场,应该推出T+0交易。T+0交易最大一个特点就当日可以止损。而单次T+0交易制度,则可将T+0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小。保证市场的流动性,从而保证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实现。

2、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政策

解读:在更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的同时,在量化指标、披露时点和披露方式等方面做出更有包容性的制度安排。目前科创板有专利诉讼事项的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医药企业研发情况的披露等针对科创型公司特点的信息披露事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信披政策,这意味着未来科创板的信息披露将让市场更加充分了解相关企业情况。

3、加大股权激励制度的适应性

解读:推出股权激励对科创公司来说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多的已上市科创公司将之视为人才竞争的手段,建立起长效激励机制。上述政策的推进有望吸引更多的上市公司进入科创板,同时,大幅提升科创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

“资本供给”方面:

1、构建更为高效的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制度

解读:科创板首单并购重组的审核周期并未给市场带来太大的惊喜,业内有建议称,有些问题可以在预案或草案发布后、股东大会之前就问询,可以和日常监管更好结合,也可以出一些审核问答、信息披露方面的指引,提高并购重组效率。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需求,做出市场化和便利性安排。

2、研究推出鼓励吸引长期投资者的制度

解读:这将为市场提供更多长期增量资金,稳定投资者预期、熨平股价过度波动带来的市场损伤。

3、完善股份减持制度

解读:就在不久前,科创板对减持制度进行创新,引入非公开转让制度。进一步完善减持制度,旨在平衡好大股东正常股份转让权利和其他投资者交易权利背后的利益需求,满足创新资本退出需求和为股份减持引入增量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正根据征求意见抓紧推进规则落地和业务方案落实。

T+0,这个长期以来引发热烈讨论的交易制度又一次浮出水面。虽然有关T+0交易的讨论在5月26日就见诸报端,但上交所的这一公开表态出人意料之外。

制度切换曾带来市场短期动荡

回顾A股历史,曾有短暂时间实施过T+0制度。所谓“单次T+0”,即日内买入后可卖出,或日内卖出后可再行买入,两个方向均限操作1次。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沪深两市的股票交易制度中,卖出股票后的资金已经可再度买入股票(限1次),但买入后不可卖出,“单次T+0”在现有卖出-买入后是否可以再度卖出,需要规则进一步明确。

从T+1改到T+0,再改回T+1,每一次都伴随着市场的短期动荡。

1992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7个月后,率先对A股和基金推出了日内回转交易制度(俗称“T+0”规则)。次日即12月25日,上证指数大涨超过3%。1992年12月24日至1993年2月16日,沪指从760点附近一路狂奔,不过一个多月时间最高上涨至1558点,涨幅超过100%。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T+1,实施T+0,当月深成指涨幅达到7.88%。

1995年1月1日,基于防范股市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转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1995年1月3日,实施T+1首日,沪指下跌1.23%,深成指下跌0.11%,看似当天跌幅都不大,但之后一段时间两市交投明显陷入低迷,成交量大幅萎缩,股指也呈现阴跌态势。如:沪指1994年收于647点,但在1995年2月7日创下524点的阶段低点,区间跌幅达到19%。

值得一提的是,从1995年至今度过了25年时间,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有关恢复T+0交易制度的讨论一直未中断,但监管层态度显然谨慎。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的桂敏杰在2015年时表示,T+0是全球主要交易所都普遍采取的制度,全球实现中央托管下的44个交易所,除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之外全部实现T+0交易,在大盘蓝筹股实行T+0条件已经成熟。

但之后,2015年3月,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指出,目前各界对是否重新实施T+0交易机制还有不同意见,当前市场换手率较高、流动性也不缺乏,因此还没有恢复的必要,证监会没有决定,也还没有考虑马上恢复T+0交易机制。2015年6月,A股流动性牛市戛然而止,实施T+0交易机制又被搁置。即使是2019年科创板推出后,将个股涨跌幅放宽到20%,依然实施的是T+1的交易制度。

券商板块或将直接受益

如果实施T+0,直接受益的将是券商板块,其意味着佣金将有所增加,从而净利润有望出现进一步增长。数据显示,华泰证券2019年经纪业务净利40.91亿,排名第一;广发证券39.20亿,排名第二;中国银河34.85亿,排名第三。

对券商板块而言,T+0交易制度毋庸置疑将有助于交投活跃,从而增加经纪业务收入。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单次T+0即使落地,也很可能只在科创板试点推出。但作为每次资本市场的先行指标,券商行业无疑将直接受益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带来的各种红利,也会更早嗅到市场的风险气息。于投资者而言,这一板块的动向应密切关注。

对于T+0交易,市场人士也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

海通证券荀玉根认为:“现阶段A股还不具备全面推进T+0交易的条件,T+0交易制度对投资者的适当性要求、配套制度的完善要求都比较高,还需要时间孕育。”

有投资人士表示,A股市场70%的交易者构成主要为散户,市场投机色彩浓重,且散户相对于机构和大户投资者来说,在硬件措施和软件措施上都远远不及。“‘T+0’交易制度实行期间,可能股市交易量惊人,市场可能出现恶炒现象,这样的情况不仅影响股价,也会导致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蒙受损失。”

天风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彪此前曾透露,“T+0”的回归有其合理性,但即使回归,也需要先制定一个较高的参与门槛,在一些市值较大、估值较低的成分股中首先试点,保证风险不会急剧增加。

前海开源杨德龙认为,之前市场呼吁的将T+1改为T+0一直以来有各种争议。现在A股市场的成熟度越来越高,未来会不会改成T+0,这也值得留意。

中航证券指出,T+0和T+1各有利弊,如何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环境。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A股市场显然不具备实施T+0的条件。

而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而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需要交易制度方面的管制进一步放开。

中航证券研报建议,再次考虑实施T+0制度的时机或已成熟,监管方面出于审慎考虑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如先对T+0交易实施较高的参与门槛、在上证50大市值低估值成分股率先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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