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纳税人反映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怀疑不是正规发票!
今天小编来讲讲,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是有效的吗?
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如下图),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也就是说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没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
如果受票方对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有疑问,可提供该文件给他哦。
小编小编,如果我收到电子发票,该咋验证呢?免得收到假票哦。
问题提得好,一起来学习吧!
很重要哦!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只能用OFD阅读器查看,您可通过百度OFD阅读器自行下载,或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的“相关下载”栏次下载OFD阅读器。
当您使用OFD阅读器打开该发票时,鼠标移至税务机关监制章处,点击鼠标右键,出现验证、属性选项,选择验证有如下提示(如下图)。
您可以点击签章属性查看属性详情(如下图)。
出现如上两种任一提示都可表示该发票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相同的哟~
当然,您还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