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曹园到袁府,愤怒与仇富无关-蜗牛派

从曹园到袁府,愤怒与仇富无关

先是黑龙江的“曹园”,再是河北邯郸的“袁府”,之后又是天狮董事长李金元家的“华堂”,这些“私人宫殿”成为媒体镜头下的猎物,继而引发了职能部门的关注,招致被拆除的命运。

一样的深深大院、高墙森然;一样的雕檐画栋、高宇崇屋;一样的烟波浩淼、垂柳拂堤的巨型人工湖,大得超出你的想象力;有的甚至还使用歇山顶等在古代只有皇家宫殿、庙宇才能使用的建筑样式,但无一例外都是“见光死”,在被媒体盯上之后,难逃被执法拆除或者自行拆除的结果。真正是:看他起高楼,看他宴宾朋,看他楼塌了。

私人别墅、私家会馆已经满足不了中国土豪的愿景,他们把“私家宫殿”放进了自己的采购车里,甚至有的已经发展成了私家祠堂,比如邯郸的“袁府”在当初的新闻报道当中,被大大方方地称作“150亩家族祠堂”。

对于私家宫殿被拆毁的命运,有人抱以惋惜之情,认为这是“仇富”心理在作怪:这么好的房子放在那里一两百年之后,也是很不错的旅游古迹,富豪为什么就不可以有自己的宫殿呢?之前,晋商的乔家大院、盐商的何园等都是一笔文化财富。

私家宫殿和私家别墅的区别,不在于价值大小,而在于违法与否。深宅大院、私人宫殿是一个隐喻,代表着金钱对法律的蔑视,代表着权势对社会公平的碾压。因为从中国的土地制度上说,动辄150亩的私人宫殿本身就是触犯土地保护红线的。

按中国的土地制度,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宅基地是农村集体人口分配的,不可能达到百亩的天文数字;城市的国有土地按招拍挂的流程,出让之前明确规定使用目的、容积率,可以用于住宅开发、工业用途等,但是不可能直接作为“私宅”的。像相声里说的那种“黄土马”的土豪是不可能实现的,哪怕土豪的企业可以手握土地储备,也必须按土地规划使用土地。

中国土地制度禁止富豪们这么任性地使用土地,造出百亩的宫殿、十公顷的大湖。所以这些宫殿本身就是带着原罪出生的。以“袁府”来说,最早是以“种植项目”立项的,2017年变身“养老中心项目”,最后变成了这么一套私家宫殿杵在那里,这七十二变是怎么完成的?最初,当地政府回应称:“袁府”不是违法占地,该项目也没有占用基本农田,而是合法征收的养老项目。最后被上级的调查追责啪啪打脸。

牡丹江的“曹园”也是“挂羊头卖狗肉”,以旅游项目的名义先上车,然后就造出了方圆几里的私家园林。举报者有一个观察,同样是在林区,他依法砍一棵树,都要战战兢兢,走各种复杂的程序,而曹园的主人大建园林,手指头一指就一片树林被砍掉,完全没事。所以,私家宫殿的问题更多体现在土豪僭越法律的快意之中,一座私人宫殿与其说是炫耀,毋宁说是体现自身地方实力的标杆。

在美国的镀金时代里,凡布伦写了著名的《有闲阶级论》,他提出:“财富水平较高的阶层通过炫耀性消费来力争区别于财富水平较低的阶层,这种对比可以将人们划分到不同的价值等级中去。”“炫耀性消费”一词一举成为经济学、社会学术语。在100多年之后,“炫耀性消费”一再挑动着社会敏感神经。其实结合中国的历史发展路径、土地法规,私人宫殿的问题不止于炫富本身,而是指向财富来源的正当性、财富适用法律的公平性。

私家宫殿成为富豪的权力欲望,法外权力的标尺,这是众多富豪乐此不疲的原因所在,也是民众痛恨私人宫殿的原因。“曹园”“袁府”和“华堂”引发的众怒,不是因为仇富,而是因为社会公平被扭曲,金钱和权力相互交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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