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关于开展2017年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蜗牛派

创业政策:关于开展2017年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组〔2017〕13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根据《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合发〔2017〕17号)和《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合人才〔2015〕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下文简称市“百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人数

2017年市“百人计划”遴选50人左右,其中创新型领军人才30人左右,创业型领军人才20人左右,重点引进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向企业引进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

申报市“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国内外均可),特别优秀的,可以是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人才,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国内外承担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国内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国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依托企业(含金融机构)引进的人才,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2.创业人才

申报市“百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以是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不超过60周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20%,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2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企业,并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企业已正式投产并有营销收入。

(6)来合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2年7月1日后来合肥)。

申报市“百人计划”不可同时申报“庐州英才”。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须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或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才办。

2.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纸张大小为A4,双面打印(复印),封面用白色铜版纸,《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32页。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4)来合肥前相关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创业或任职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8)公司章程;(9)商业计划书;(10)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1)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为:《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6份,《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各主管部门填写,加盖公章);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申请表》,《申报人选简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以上材料均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10日前报市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4.对放宽条件的申报人选,园区、开发区或市直主管部门须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同申报材料一同报市人才办。

5.做好申报工作是深入实施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合肥先锋网(http://www.hfxf.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杨  阳;联系电话:63537424;传真:63537406;

E—mail:ahhfrcb@163.com。

附件:1.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书(创新人才)

2.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

3.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人选简表

4.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科技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5日

附件1

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书

(创新人才)

申 报 人      (中文)          (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项目类型     (企业引进人才可不填)

专业领域       ( 从7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

专业方向     (企业引进人才可不填)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百人计划”申报书(创新人才)填写说明

1.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请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

一、封面

(一)申报人

指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申报单位

指用人单位。填写时,请将单位的隶属关系写清楚。

(三)项目类型(企业引进人才可不填)

请填写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创新项目名称。

(四)专业领域

根据实际,从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其他共7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五)专业方向(企业引进人才可不填)

请填写具体的专业方向。例如,物理领域的凝聚态物理。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无国外学习经历可不填英文)。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六)来肥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来合肥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无国外工作经历可不填英文),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请同时提供来合肥前职务(职称)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七)现(拟)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来合肥签约单位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国外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国外工作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九)专长及代表性成果

请填写以下4项内容:1、个人专长,请概述本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及取得的成就。2、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参与人数、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3、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产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时间、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授权国家、专利所有者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产业化程度。4、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内外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等。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十)工作设想

请申报人描述来合肥从事的工作以及具体任务,包括工作目标、主要方式、预期贡献及现有基础、团队等。

(十一)竞业禁止问题(非企业引进人才可不填此项)

由申报人填写。请说明是否和其他任何单位签订过仍然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有,请列出。

(十二)申报情况

请申报人勾选申报情况,明确是首次申报还是多次申报。

(十三)本人承诺

如果申报人能在被批准入选“百人计划”之日起在合肥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请申报人亲笔签字作为承诺。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如申报人在国外,可单独传真承诺书和签字。

(十四)用人单位意见

由用人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1、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重点是申报人对本单位的不可或缺性。2、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平台、职务等;以及为申报人提供的生活待遇,包括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推荐理由应避免简单重复申报人在“专长及代表性成果”栏的内容。支持条件应具体,避免笼统。

(十五)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指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或市直主管部门。

请简要说明以下内容:1、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2、从主管部门的角度,提出推荐理由;3、对申报人选的支持措施。其中“申报人入选市‘百人计划’后,按照《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合办〔2015〕31号)文件规定,本地(本单位)承担50%的资助经费”为必须承诺的支持措施。

附件2

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书

(创业人才)

申 报 人      (中文)            (英文或拼音)

申报单位

专业领域           ( 从7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百人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填写说明

1.请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不得空项、漏项。

2.请填写全面、真实的信息。

一、封面

(一)申报人

指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申报单位

指用人单位。填写时,请将单位的隶属关系写清楚。

(三)专业领域

根据实际,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其他等7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

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

(六)公司名称、职务、地址及邮编

请填写申报人创办的公司名称、所任职务、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七)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国外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国外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八)企业发展情况、优势和前景

请简要说明以下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时间、主营业务、企业创办人等。2、资本构成及股权结构,请特别说明申报人的股权情况。3、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4、创业项目。5、市场前景。

填写时请客观描述,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九)申报情况

请申报人勾选申报情况,明确是首次申报还是多次申报。

(十)本人承诺

请申报人亲笔签字,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十一)申报单位意见

由用人单位填写。请简要说明:1、推荐申报人的主要理由,重点是申报人对本单位的不可或缺性。2、对申报人的支持条件,即从用人单位角度,为申报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平台、职务等;以及为申报人提供的生活待遇,包括薪酬、住房等。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支持条件做出承诺。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推荐理由应言简意赅,突出重点;支持条件应具体,避免笼统。

(十二)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指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委办)或市直主管部门。

请简要说明以下内容:1、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2、从主管部门的角度,提出推荐理由;3、地方政府(开发区)的支持措施。其中“申报人入选市‘百人计划’后,按照《合肥市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合办〔2015〕31号)文件规定,本地(本单位)承担50%的资助经费”为必须承诺的支持措施。

附件3

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人选简表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5日印发

创业政策:关于开展2017年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空间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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