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医疗美容广告属医疗广告,医美机构不得虚假宣传-蜗牛派

八部门:医疗美容广告属医疗广告,医美机构不得虚假宣传

蜗牛派消息,据国家卫健委网站27日消息,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不得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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