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决定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自5月1日起将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62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较之前标准1512元/月,此次提高了108元/月,增幅约为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