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来青创业添新福利!入职小微企业有补贴、入驻孵化园区免租金!-蜗牛派

大学生来青创业添新福利!入职小微企业有补贴、入驻孵化园区免租金!

人才是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日,《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出台,从多个角度对高校毕业生投身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补贴和推力。

去小微企业就业、参加创业培训都有补贴,大学毕业生创业入孵还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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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小微企业就业,有补贴!

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吸引人才,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优化完善我市现行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扶持力度。

2018年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派遣期内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企业按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就业补贴申领时间为每年6月份。

创业入驻孵化园区,免租金!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入驻市及区 (市)政府直接投资、租赁或以购买服务方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 (园区)、家庭服务业基地(园区)的,可享受3年内租金全免政策

健全创业孵化机制,对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且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企业,可依企业申请并经综合评审后将孵化周期从3年延长至5年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对毕业5年内到基层创业的,可享受创业补贴、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可参加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培育 “海鸥行动”,享受免费的创业集训和创业提升服务。

参加创业培训,有补贴!

强化青岛创业大学创业培训主体带动作用,通过在各区 (市)及基层设立 (认定)创业大学分校 (教学点)等方式,健全我市创业培训基层服务网络。

高校毕业生接受创新创业培训,可视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予以登记。实施“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基层服务岗在岗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由市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通过 “海鸥行动”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

对在 “海鸥行动”中发掘的优秀创业人才或创业项目,鼓励其创办小微企业和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海鸥行动”服务提供方在企业开办、政策咨询、项目分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登记、财政税务、信贷融资、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全方位持续陪伴方式指导。

市财政部门根据创业指导服务人员 (项目)数量和持续创业效果按照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指导服务补贴。

加大高校毕业生留青就业指导服务力度。

除此之外,政策还有哪些措施值得关注?

提高工资待遇

强化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的保障措施,落实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审政策。

探索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逐步提高基层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按照规定落实好对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发放范围和增发标准,切实兑现到位。

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

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区 (市)以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同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基层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

市级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安排到基层机关锻炼。加大招录国家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镇 (街道)一线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力度,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三支一扶”2年期满合格,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落实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政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派遣、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自2017年起,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的最低服务期限(不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进行锻炼培养,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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