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返乡人员创业可享多项补贴-蜗牛派

惠州:返乡人员创业可享多项补贴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市人社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推进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覆盖全市全部行政村;到2020年年底前,每年新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人到二三产业就业,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建设一批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七大任务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热情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农村创业领域窄、模式单一、市场偏小、招人难、公共服务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影响了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热情。为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七大任务,即拓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领域、加强创业培训提升返乡创业能力、加强人才支撑提供人力资源支持、立足现有资源建设返乡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完善和建立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多措并举帮扶农村贫困人员就业。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科长陈志良告诉记者,《实施意见》提出的七大任务,是全市人社部门联合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创业就业现状进行考察调研后提出的针对性举措,其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拓宽创业领域,完善政策扶持,提升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全面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热情,开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将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

  在拓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领域这一任务中,《实施意见》提出,可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为加强创业培训,我市将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同时实施“东江菜师傅”工程,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返乡开办农家乐。

  在人力资源支持方面,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龙头企业等承接培训,支持有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意见》同时提出,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招用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支持。据悉,目前我市正在实施 “人才双高计划”“人才双十行动”“天鹅惠聚工程”等人才引进政策,在创业补助、住房补贴等方面均有大力度的扶持。

  而为建设更多返乡创业孵化载体,《实施意见》提出,各县(区)可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及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力争到2020年,全市至少认定建设5家以上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在返乡创业公共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提升村居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服务能力,力争到2018年年底实现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覆盖全市全部行政村。

  为帮扶农村贫困人员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的任务指标:到2020年年底前,每年新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人到二三产业就业。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每年7至8月在全市46个省定贫困村所在的23个镇开展下乡巡回招聘会23场。

  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达到市级示范标准可奖励30万元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补贴扶持政策,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有关扶持政策。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到,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达到市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由市按每个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达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积极向省申请给予一次性奖补。

(责任编辑: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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