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参与本次认定的运营管理机构需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实际运营时间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以上,工位不少于30个,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提供的创业办公(工位)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
同时,众创空间入驻创业企业(团队)的数量应不少于10个、创客不少于30人,创业项目应满足“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等要求。申报单位向主管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后,应于4月8日至4月9日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赵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