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21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并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2000元。但该标准不包含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大学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按照《关于落实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72号)执行。
创业者可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相关文件要求,疫情期间人社部门将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申请材料,为创业者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申请人可在营业执照注册地人社部门咨询办理。
(责任编辑:赵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