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生活费,标准不低于3080元/月-蜗牛派

北京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生活费,标准不低于3080元/月

蜗牛派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如果滞留湖北人员能够通过灵活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使用带薪年休假的,以及因执行工作任务出差滞留在湖北的,用人单位应在滞留期间支付其正常工资。对其他难以提供正常劳动的滞留湖北人员,自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月不低于本市基本生活费二倍(1540元/月*2=3080元/月)标准,保障滞留湖北人员的日常生活。

分享到:更多 ()
Copyright © 2015-2024 woniupai.net 蜗牛派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6507号-1 | 本站内容采用创作共用版权 CC BY-NC-ND/2.5/CN 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