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关于开展2018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今年资助重点向促进和引领我省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创新创业留学回国人才倾斜。创业类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每人资助5万元。
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留学回国人员自主选择申报资助类别,但同一人员两类不得兼报。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报的基本条件为: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网上申报时间:7月2日-6日,申报相关事宜可登录省人社厅查询。
(责任编辑: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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