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冲红的问题-蜗牛派

增值税发票冲红的问题

咨询描述:我单位业务员对税务管理缺乏一定的了解,在2008年4月由于对方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导致此笔业务取消。该业务员并没有在当月将增值税发票取回我财务部门正常作废,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跨月退回。在这种情况下:

1、我公司该不该冲红?

2、如果不能冲红请说明情况.

3、冲红需要出具什么必要的手续吗?

请安阳市国家税务局详细回答,谢谢了!

解答内容:根据专用发票使用规定14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和第19条〈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分享到:更多 ()
Copyright © 2015-2024 woniupai.net 蜗牛派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16507号-1 | 本站内容采用创作共用版权 CC BY-NC-ND/2.5/CN 许可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