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针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判令ofo支付服务费8111896.38元。嘉里大通方面称,2017年6月与ofo签订一份《自行车仓配服务合同》,约定由嘉里大通向其提供与ofo共享单车有关的卸车、仓储、配送、库存盘点等服务,ofo应依照合同约定向嘉里大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上述合同签订后,嘉里大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并将相关服务费用发票提供给了ofo,但截止到嘉里大通提起本案诉讼之日,其尚欠嘉里大通多笔服务费用累计8111896.38元,且各笔服务费均已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