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缴纳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税务证明报告》,并出具纳税人姓名,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和税务登记证。 。发证机关的日期和名称应当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作为损失说明,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申请与发布的损失声明一并申请。报纸。
国税,地方税一般事业。
县级企业。
【报道信息】
(1)《税务文件损失报告表》。
(2)发表遗失声明的报纸。
[基本流程]
[基本规格]
(1)税务局应收到信息,检查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符合立即解决;应当纠正当场不合格的一次性提示或不批准的原因。
(2)在《税务证明报告报告》上签署意见,输入税务登记证明的遗失信息,并签发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