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收入增值税-蜗牛派

土地租赁收入增值税

土地租赁市场已成为农民之间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土地租赁收入增值税,欢迎阅读!

土地租赁所得税增值税

1.土地租赁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因为所有权尚未转移。

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 138号)第2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单位和个人(简称房地产)作为转让)并赚取收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租赁涉及的税款主要由出租人(征收税款)承担,并涉及以下税项:

1.营业税(租赁行业,税率5%)和额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属物等;

2.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物业租赁合同),税率0.1%;

4,可能有土地使用税,关键取决于土地是否在当地市区,即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的范围。

5.承租人的税种:印花税(物业租赁合同)税率为0.1%,因为合同印花税有一个特点:合同双方都要付清。

土地租赁所得税增值税对象

纳税人:将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转让并赚取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税收对象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转让的附加值。

土地增值税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转让影响。增值额是纳税人转移房地产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如《规则》所规定。

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经济利益。扣除符合以下项目,符合《规则》和《规则》:

(1)购买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它包括纳税人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费和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具体而言,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则支付土地转让费;土地使用权通过行政转让取得的,转让费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的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获得。 ,用于支付土地费。

(2)开发土地和新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前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等。允许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这些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根据新会计制度,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费用直接计入当年的损益,不按房地产项目收取或分摊。为了便于计算操作,《规则》规定了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如果可以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书,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但最高金额不能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数量。房地产开发费用在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内扣除。如果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则不单独扣除利息,并计算扣除三项费用,并在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费用的10%内扣除。

(4)旧房屋和建筑物的估计价格。它是指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转让旧房和建筑物时所评估的重置成本价值乘以新的信贷利率,并由当地税务机关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确认。价格。

(5)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收。这是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印花税。为转让房地产而支付的教育费附加费也可以从同一税中扣除。

(6)额外扣除。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在购买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支付的金额中扣除20%。

土地租赁收入所得税结算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增值税将被清算:

1.对于已完成和接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项目可销售建筑总面积的85%以上,或者比例不超过85%,但其余可出售的建筑面积本身已经租赁或使用。 ;

2.销售(预售)许可证已经销售三年;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结算手续;

省级税务机关规定了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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