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开发布了第16号文件。该文件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文件同时要求,加油站(点)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油、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92号车用汽油(VIA),92号车用乙醇汽油(VIA),0号车用柴油(VI)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此外,文件还对保障油品质量以及加强有效监管做出了批示。
该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个部委联合署名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