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文件指出,学生在初中三年须完成10次开放科学活动。其中6次在市级资源单位完成,4次在区级资源单位完成,按要求完成学习取得的成绩纳入中招计分;此外,鼓励有兴趣的学生在市级资源单位可以选择参加10次以内的活动。
据悉,文件中要求,活动场地条件参照《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建筑面积应大于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活动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此外,文件要求,每次活动时长2小时(计3学时),其中不少于2/3的时间用于学生动手实践和科学探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