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人员及其配偶除有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记录外没有其他贷款的,可同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实施意见,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责任编辑:韩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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