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强调的主要内容有: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支持非上市、非挂牌民营企业发行私募可转债;抓紧推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稳步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