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是根据省、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细则》在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创新将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至淄博市英才计划入选者。通过建立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业务形成不良贷款的损失补偿,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偿,“真金白银”为人才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据悉,淄博市是全省首个开展“人才贷”业务的地市,这不仅对支持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招才引智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省其他地市也具有较好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下一步,我市将加大“人才贷”业务的宣传和推广,把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赵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