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监管部门:《电子商务法》不会追溯过往行为-蜗牛派

东莞监管部门:《电子商务法》不会追溯过往行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对于商家担心的《电子商务法》生效前行为会否追溯问题,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东莞市税务局表示,《电子商务法》对该法生效以前的行为,不会进行追溯。通俗地讲,就是不会用今天出台实施的法律,去约束昨天的行为。《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报送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网店经营数据涉及稳私信息、商业秘密,非因调查个案的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不会要求平台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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