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e租宝”案正开展善后处置与财产变现-蜗牛派

最新!“e租宝”案正开展善后处置与财产变现

从“e租宝”2014年7月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再到2018年2月立案执行,历经近4年。柒财经旗下柒闻网了解到,“e租宝”案又有了新进展。日前,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外通报了“e租宝”案善后处置情况。
根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报,目前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各项工作。同时,司法机关正在全力进行财产处置变现工作。
其中,执行法院的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查控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涉案资产,建立案款专户归集涉案资金等,为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制定方案、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每名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研发核实登记系统,最大限度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目前,司法机关正在全力进行财产处置变现工作,具体发还比例需要根据资产追缴、归集情况和受损集资参与人人数、金额而确定。有关涉案财产的执行情况,法院将主动、适时予以公布,执行法院将尽最大可能保护集资参与人权利。
据柒闻网了解,2017年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非法集资犯罪二审宣判,“e租宝”案件进入善后处置阶段。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该案善后处置工作由北京市牵头,其他涉案省(区、市)协作配合。根据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判决书了解到,“e租宝”案涉案受审人数已超过150人。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丁甸(丁宁的弟弟)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1.7亿元巨额罚款。
同时,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根据警方通报的数据显示,“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立案执行公告称,已对e租宝一案立案执行,资金清退等工作正有序推进。法院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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