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锦绣未央》抄袭,判当当立停销售-蜗牛派

北京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锦绣未央》抄袭,判当当立停销售

5月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依法认定周静小说《锦绣未央》中有116处语句及2处情节与沈文文的自创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涉及字数近3万字,已构成对沈文文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法院判令周静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赔偿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支出1.65万元。法院同时判决本案另一被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锦绣未央》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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