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暂行规定 》,明确即日起,省生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申请缓缴及阶段性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可在5%—12%的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