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讯,根据国家邮政局官网,《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7月20日讯,根据国家邮政局官网,《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