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国侨办、省侨办和市侨办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工作,深入实施“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国侨办自2009年起开展“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现第五批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布局和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明显创新潜力和良好创业前景,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创业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华侨或华人身份,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
(三)创业团队应具有共同的创业方向和目标,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凝聚而成的创业群体(一般应为3人以上),创业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和拼搏创业精神。
二、国侨办对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的主要支持措施:
(一)对其开展与创业相关的考察交流、对接洽谈等活动经审核后予以支持;
(二)发挥侨务优势,宣介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扩大其对外交流渠道和影响;
(三)邀请参加国务院侨办举办的大型引智引资活动和有关会议;
四)协助申报国家相关人才计划、资金扶持、金融支持,帮助协调关系、排忧解难、护权益等;
(五)邀请团队负责人成为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
(六)其他有助于推动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成功的举措。
三、申报材料:
请园区符合条件将重点华人华侨创业团队的团队情况、成员名单、成员身份(入外国籍或持国外绿卡情况)、个人简历、项目评估、创业情况,并填写《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项目申请表》,以上材料胶装成册于4月10日前上报至合肥高新区管委会1101室侨梦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于晓溪 李勇
电 话:0551-65324525
邮 箱:60146773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