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提升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发展,日前,江门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申报工作。按照方案,2017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最高可补助200万元,运营评价后申报补助的,最高为30万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补助申报工作的网上申报时间于4月17日17时截止。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申报方面,2017年度获得地级以上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省财政再按照珠三角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粤东西北地区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100%给予后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经享受省财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场地,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运营评价后补助申报方面,评价结果中珠三角地区为A等级,粤东西北地区为A、B等级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补助,A等级补助30万元,B等级补助20万元。
(责任编辑: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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