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湖南省石门县楚江街道老西门社区残疾创业者、凌晨书屋老板凌陈,收到了由县人社部门打到银行卡上的、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成为了该县享受该项补贴的第一人。
为促进边远山区创业带动就业,石门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残疾人等对象,在创业起步阶段,符合“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吸纳1名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可按“吸纳就业1人1万元、每增加1人增加5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规定,并按一定程序申请且获批准,可享受一定数额的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王勇 郑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