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澳大利亚上议院通过立法,终于允许私有公司(proprietary companies)通过股权众筹融资,尽管这一主张在一年多以前就被提出。对创业公司而言,另一个好消息是,新立法将在28天内生效,而不是最初提出的6个月。
经过两年多的咨询和辩论,澳大利亚在2017年5月首次通过股权众筹立法,不过当时只有非上市的公众公司(public unlisted companies)有资格采用这种融资方式。
尽管新立法扩大了公司范围,但是仍然有限制条件:公司的营业额或总资产不超过2500万美元,且每年股权众筹的资金不超过500万美元。
当地股权众筹平台Equitise的联合创始人Jonny Wilkinson对新立法表示赞赏,并指出去年美国创业公司通过股权众筹融资5.45亿美元。
“允许小型私有公司通过股权众筹融资将极大地推动本地小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推动就业增长。反过来,这也为大众提供了投资和获得回报的机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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