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内蒙古在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的同时,积极探索产权、股权、分红、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激励措施,加大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同时,《意见》明确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中获得的奖励
报酬的比例,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他人实施或作价投资的,奖励比例不低于该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或作价形成股份的70%;自行实施或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后连续5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
(责任编辑:韩梦晨)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蜗牛派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都请联系kefu@woniupai.net反馈!
蜗牛派
“双创云”在云栖大会发布 首日签约三大机构共建“数字孵化”
宁波高新区“飞地孵化器”两企业获全国科创奖
火炬中心推动“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大学生招聘合肥高新区专场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