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培训班在青铜峡市宾馆召开,参培人员主要有各经办金融机构分管行长、业务经理、具体经办人、各镇、街道办、农林场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及各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此次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创业科科长黎立前来授课,主要针对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进行解读。
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流程,提升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统一相关政策口径,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作用。新政策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亮点:一是明确了贷款适用范围。凡在我区境内的创业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创业所在地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凡是有利于创业就业的各类经营项目,都可以享受贴息贷款政策。二是扩大了扶持对象。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网络商户等都可以申请创业贴息贷款。三是延长了贷款期限。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扶持期限由以前的2年期廷长为3年;四是降低了贷款利率。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比之前的上浮不超过两个点,对于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来说,贷款利率更加优惠。五是降低了小微企业的扶持门槛。扩大为所有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次培训班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在新旧政策交替时期召开此次学习座谈会十分重要,对创业贷款业务的衍接和发展起到关键的作用,通过培训能够使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人员和经办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及时深入理解政策、准确把握政策、正确执行政策,为下一步创业贷款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张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