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晋政依法行政办〔2016〕2号)要求,我厅对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2016年,省科技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10年)〉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中,贯穿于所有科技行政事权的行使和内部管理的规范中,贯穿于全部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中,在治标的同时,在治本上下大力气,努力做到制度建设全覆盖、权力行使可监督、体系运行可操作,严禁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初步形成了一套“依法、廉洁、公开、高效”的管理机制,为打造风清气正的科技管理生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科技厅全面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行政确认类8项,其它类5项。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和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试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专利机构设立办事机构批准等三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9号),已经取消。目前保留13项。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落实省科技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为依法规范做好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一是信息公开,网上申报。在省科技厅网站上常年公告,明确受理范围、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以及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以公开保证公平公正。前半年组织了专项整治,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办事大厅”内标明“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实验动物业务管理系统”,使申报单位容易寻找,便于了解。二是缩短流程。重新设定了“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把原来流程中的54个工作日,调整为40个工作日,加强了现场考察论证、检验检疫等环节,缩短了办证、审批等环节。三是加强培训。加强对我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工作的宣传,使从业人员和申请单位进一步了解熟悉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四是严格监管。每年进行年检,组织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派出人员实地监测单位动物实验室的环境状况,并出具合格报告。不定期深入持证单位免费检测动物实验室的环境质量,确保持证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的使用要求。截止目前,没有一起违反程序或规定的事项,也没有接到任何审批投诉。
(二)科学配置权力实现简政放权。一是从体制上,大力推动山西省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搭建了由省科技厅牵头,15个厅局参加的全省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研项目,主要发挥统筹谋划和监督把关的作用。积极培育和组建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政府在科研管理全过程中,建立了决策、执行、监管权相分离的权力运行体系。二是根据新体制需要,完成了省科技厅机构设置和职能改革。按照省编办的正式批复,对机关处室比较重要的职能进行分工和调整,其中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负责牵头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资源配置,创新发展与计划成果处负责管理监督科研项目第三方专业机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负责建立科研管理监督体系,对科研管理开展绩效评估。从根本上改变了省科技厅过去有关业务处独立负责项目管理,存在自由裁量权较大的情况,充分发挥了多层次监督作用,实现了机关职能由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三是全面编制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对省科技厅所有权力事项的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编制权力运行流程责任清单,对运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了科学配置,做到每个环节逐一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全部对外公开,实现了实施责任安排到人、监督责任落实到人、追究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各项权力运行依法运行、规范运行。
(三)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模式。一是首次建立了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将全省科研项目集中到一个平台上,解决了科技项目碎片化、重复立项的问题,避免大量的科技资源浪费。各类计划项目评审流程、评审标准、评审专家、立项结果的全过程透明公开,项目凝练、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三分离,可有效去除人为因素、行政化干扰,使权力不再“任性”,使科研人员变争取项目的“人际关系公关”为提高水平的“科学技术攻关”。 二是首次制定了《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1+7”制度体系、《山西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规程》等,对科研项目从申报、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到结题验收、成果鉴定、评奖都做出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科技重大专项,明确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进展情况,项目到期后及时进行结题验收,并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报告,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全环节、全流程的监管。 三是首次编制了科技计划的评审细则,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项目评审,邀请财务专家审核项目,评审结果报厅际联席会审定,严格规范了科研项目立项和管理等各项权力流程的运行。特别是通过制度建设,如规定企业牵头实施重大专项,财政研发资金的60%要投入研发平台建设,要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承担项目等,解决了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和高校重视科研能力建设等问题。
(四)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落实实施细则》,明确了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执行与后评估“七步法”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办法。每一步如何实施、由谁负责运行都细化到了部门和责任人,强调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倒查。如省煤基科技重大攻关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决策动议由省政府提出要求;在公众参与阶段,广泛邀请行业内专家编制产业链、凝练项目,并对外公开招标;在专家论证阶段,邀请省、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论证和评估,并邀请财务专家进行了财务评估;在合法性审查阶段,邀请专业律师团队全程跟踪招投标过程,审查招投标文件;在集体讨论阶段,招标结果经由全省15家单位组成的厅际联席会议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在执行与后评估阶段,主要是每年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的研究进程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调整。整个过程严格落实“七步法”,所有程序全程公开透明,公证部门全程监控,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
(五)健全完善全省科技政策制度体系。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的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各类制度,针对管理环节中的可能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和责任不落实等方面问题,对存在漏洞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缺失的制度加以补充新建。新建和修订了支撑权力运行的三大类53项制度。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制度,包括《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驻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6项。二是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相关制度,包括《关于深化山西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山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等科技项目招标投管理暂行办法》等31项。 三是厅内部控制和日常管理的其它制度,包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厅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16项。三者相互配合、有效衔接、有机统一,实现了全面覆盖,“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两个责任”是前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核心,是政府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保证。内控制度是权力有效、高效、廉洁运行的规矩。
(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提高政府效率,减少寻租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都十分有益。 通过“双随机”抽查,能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省科技厅结合实际,在实验动物许可和专利执法中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和“抽查信息公开”的“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两类五项向省法制办和省审改办报备批准,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双随机”检查库人员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向省法制办报备。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积极建立“双随机”抽查对象诚信清单。今后要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信用档案。
(七)实施第三方评估,建立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省科技厅采取多种方式监督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多层次监督的体制机制。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为例,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验收评审等环节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实施,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对各专业的项目管理进行监督,创新发展与计划成果处对专业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政策法规与监督处负责建立监督体系和绩效评价,形成了科研项目管理多层次、不留死角,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二是建立监督制度体系。制定《中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山西省纪委驻科学技术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等,驻厅纪检组按制度程序和细则落实监督工作,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做到动态防控。三是深入开展监督与评估工作。年初就制定和实施了《山西省科技计划监督与管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管理的每个流程和环节都制定了风控点,邀请科技部评估中心牵头,由省社科院和省委党校成立评估组,对科技计划管理政策落实情况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行情况展开评估。四是注重公开监督。全面修订《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方式,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以公开促进公平和公正。特别是科技计划管理环节,在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结果三个阶段都进行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省科技厅制定的所有制度、下发的通知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省科技厅权力事项、工作流程、运行过程、办理结果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所有重要工作全部在门户网站报道、对外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厅长信箱、业务咨询、公众留言、监督信箱等互动栏目,并安排专人及时通过网络、邮箱、电话等方式给予答复。
(八)建立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省科技厅制定下发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依法行政2016年工作方案》,调整了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金旺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机关各处室的职能任务。制定了厅党组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厅办公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和与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科技管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省科技厅2016年举办两期全厅干部培训班,在培训班上设立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年安排近一半的公务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班,集中组织两次法律知识培训。同时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对有行政执法的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七五”普法行动,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科技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召开了启动大会,对全省科技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九)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注重营造法治氛围。省科技厅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省科技厅政府网站页面醒目位置,宣传本次活动主题;在省科技厅机关大楼悬挂“弘扬宪法精神、实现振兴崛起”横幅;在省科技厅内网对活动主题进行不间断宣传。
大力加强科技活动周期间的法治宣传工作。活动周期间,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部门通力配合,活动紧扣主题,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周期间,全省展出科技法律法规以及科技政策宣传版面2000多块,出动一批科技宣传车下乡宣传,组织动员上千名科普志愿者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举办科技论坛、科技讲座和科技报告会200多次;科技下乡、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等活动中发放科技法律政策汇编、科学技术资料、赠发科技类书籍32万余册,发布科技成果、专利项目、接受科技法律咨询和参与群众达30万余人次。这次活动有侧重、有特点、有创意,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受到各界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良好赞誉。
省科技厅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引导形成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良好工作习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60余件次,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大力培育和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强化依法行政,转变了政府职能,优化了科技创新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一)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问题。《省科技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驻省科技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列出厅党组的24条责任,从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使用的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等方面列出驻厅纪检组的6条责任,从抓好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等方面列出厅党组书记的16条责任。在其它制度中也结合业务工作明确了各处室、具体承办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使厅党组、各处室(直属单位)以及每名干部各层级都清楚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什么怎么抓。有效解决了过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职责不明确、抓手不具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的政绩”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在审计和巡视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问题,均限期整改到位,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二)解决了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职能定位上,由过去的研发管理转向了创新服务。更好面向“多主体”履创新职能,从主要面向项目研发单位转为面向包括科研单位在内的各类创新主体;更好运用“服务”履行创新职能,从注重“管”转为主要采取服务方式;更好围绕“全链条”履行创新职能,从更多围绕研发环节拓展为从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创新全链条;更好营造“生态”履行创新职能,从具体组织科技活动转为更好营造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模式上,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搭建了由省科技厅牵头,15个厅局参加的统一管理平台。一是简政放权做“减”的工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积极培育和组建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充实完善做“补”的工作,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标准、重大攻关、评价监管、体制改革、法治保障等职责。根据全省产业发展布局,编制产业创新链、凝炼重大专项;建立科技管理服务的制度体系,并评估完善;加强监督监管,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和立项项目的监管。三是强化职能做“加”的工作,建立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平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服务平台、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平台强化创新环境营造、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服务、科技报告等工作,补上公共创新服务的“短板”。
(三)解决了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省科技厅过去也有一些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但不全,没有做到全覆盖;不细,“网眼”比较大;不实,不好操作,只能束之高阁。通过重新完善制度建设,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进行“补缺”和“织密”。既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等从严治党的制度,也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等行政工作制度;既完善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核心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也补充理论学习、信访维稳、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常规工作方面的制度;既突出对权力运行风险点的控制,又兼顾廉政风险相对较小的地方;既提出省级层面推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也制定厅级层面各类科技计划管理的办法,还明确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具体操作、具体监管的全部工作流程。基本实现全方位覆盖、全流程细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省级科技系统“不能腐”的密实制度“笼子”。
(四)解决了科技项目重立项轻管理的问题。过去科技系统、科研人员对项目立项关注的多,而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关注不够,管理中存在漏洞。通过制定《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1+7”制度体系、《山西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规程》等,对科研项目从申报、形式审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到结题验收、成果鉴定、评奖都做出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科技重大专项,明确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进展情况,项目到期后及时进行结题验收,并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报告,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全环节、全流程的监管。
(五)解决了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预算编制、项目资金拨付、项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支出、科研项目后补助的施行、项目决算报告的编制、科研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惩处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根据科研活动自身的规律,扩大劳务费的开支范围,进一步下放预算审批的权限;明确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不得重复提取、列支管理费或相关费用,有效地堵塞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漏洞,使有限的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花在“刀刃”上。
(六)解决了科技立项中人为因素干扰、透明度不够的问题。过去在重点参考同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立项过程神秘化、“半透明”,权力在范围之内“自由”一下,个别不该立项的也就立了。科研人员由于担心项目立项不公平、不公正,也热衷于拉关系、跑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把项目立项的决策权交给省级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把执行权交给第三方专业项目管理机构,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制定和细化管理细则,明确标准,实现各类计划项目评审流程、评审标准、评审专家、立项结果的全过程透明公开,项目产生、项目立项、项目管理三分离,可有效去除人为因素、行政化干扰。
(七)解决了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相统一的问题。在严格限制滥用权力的同时,还特别重视通过制度防止“为官不为”、“消极怠政”,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按照责权相适、责权一致的原则,通过制定63项权力运行责任清单,明确每项工作的名称、类别、内容、行使主体、法律法规依据,将工作细化到具体事项、具体流程、具体环节、具体标准、具体时限以及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在网上公开,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使办事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实现依法行使权力和高效开展工作的有机统一。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省科技厅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今后工作中需要重视和加强的问题。
(一)抓制度落实仍需不断加强。科技计划管理新体制的建立和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财政科研资金集中到统一管理平台,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科技项目,是“自己革自己的命”。一方面需要各单位加大对新体制的理解和把握,在公开统一的平台上更好地发挥部门的优势,真正形成创新的大合唱;另一方面,需要各部门加大对制度的落实力度,各司其职,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二)新的制度体系仍需要不断完善。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新完善制定的53项管理制度,需要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检验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目前,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国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和省社科院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年内将首先针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年底前完成全部科技管理改革的政策、方案和实行效果的绩效评估。
(三)干部队伍素质仍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要求对权力强化监督,建立了新的权力运行体系,政府职能正在实现从研发管理到创新服务的转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迫切需要尽快提高, 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服务科技创新。
(四)基层监管作用发挥存在薄弱环节。随着科技管理新体制的建立,需要权力不断下放和管理向基层延伸。目前我省县级科技管理机构整体处于萎缩状态,职能不健全,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不相适应,可能导致审批事项监管难以落地,一些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对县及县以下也存在落不下去、实施不了的难题。
四、下一步年度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监督和制约的体制机制。重点在党务、政务方面加强监督和制约。一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经常深入直属单位检查督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监督常态。二要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节点,做到节前下发通知,强调纪律要求;节中明查暗访;节后全面总结、自查自纠。三要支持纪检组强化“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采取事前告知,将拟研究的有关事项告知驻厅纪检组;事中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邀请驻厅纪检组派员参与;事后备案,决策过程形成的会议纪要,送达驻厅纪检组备案。四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利用厅门户网站,所有科技厅工作应公开全部公开;五要强化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办工作。在网站开通举报信箱,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六要强化科研计划管理的监督,制定相应的监督评估办法,构建形成厅局、处室、第三方专业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执行单位四个监督层级,自我监督和上级监督、现场监督和定期科技报告制度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二)继续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事项。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取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内部分别办理、统一对外办结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二是要求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加强工作统筹,更好地服务科技人员和企业。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省科技厅正在建立科技管理综合平台,包括省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平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服务平台、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服务平台。依托这一平台将对省、市、县财政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将真正实现科技管理的全过程公开、智能化管理、无缝隙监督。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