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宋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其中,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对于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和企业均可获得相应补助。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空余编制,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需求,采取放宽抵押担保要求、发放信用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在校博士、硕士联合创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基金贷款;对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参军入伍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申请创业基金贷款时,申报年限放宽至毕业7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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