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蜗牛派

 “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申报

网上填报:2018年8月2日至8月21日

书面材料:2018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8〕278号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48021.htm

申报要求:

专题一: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的相应能力,符合《上海工程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沪科〔2015〕176号)建设要求。

2、工程中心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等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及近3年有效的企业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组建申请应明确清晰合理的工程中心名称、研发方向、研发内容、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及考核指标。

4、申报单位须承诺加盟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并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培养、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专题二:上海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并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领先优势,有较为明确的用户群体;②具有专业的技术成果储备和先进的技术研发支持设施,对外服务仪器设施价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150平米以上;③拥有一支专职、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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