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消息,1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到,从1月10日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自1月10日起,通过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