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2〕 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20〕 1号)要求,现决定将 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2〕 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20〕 1号)要求,现决定将 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