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知道,出租房屋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他需要付多少钱,一个月他会付多少钱?我不认为很多人都知道,那么计算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来看看如何说以下内容。
问:有多少套住房可供出租,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住房租金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财产租赁收入。物业租赁收入是指租赁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物业租赁收入是扣除法定费用后每个人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费用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扣除20%的费用。物业租赁收入是一个月的收入。物业出租人,即纳税人在出租物业过程中缴纳的税款(即营业税,城建税等)和教育附加税,应当从物业租赁收入中扣除。纳税人根据其纳税(纳税)证明。同时,如果纳税人负责出租物业的实际费用的维修费用,如果允许扣除有效和准确的凭证,但每次限制为800元,一旦扣除不是完成后,下一次扣除将被允许,直到扣除结束。直到。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 – 物业租赁税 – 维修费) – 800元]×适用税率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 – 物业租赁税 – 维修费)×(1-20%)]×适用税率
物业租赁收入的适用税率为20%。但是,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将按个人以市场价格租赁的个人住房收入的10%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