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资企业分回的利润是否需要补税率差?蜗牛派 发布于 2020-07-01问:2008年7月,我公司(内资企业,适用税率原为33%,2008年1月1日起为25%)从外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分回利润100万元,该外资企业2007年及以前适用26.4%的税率,2008年1月1日以后适用25%的税率,且2004-2008为二免三减半期,目前分回的利润为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