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一家经营劳务派遗业务的单位,在给对方开具发票时,是按对方给我的金额开具吗?对方的金额包括工资、社保费以及付给我们的劳务费。谢谢。
回复内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款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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