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的第》条(国税发[2006] 37号),公告第5条:对于合同租赁业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是合同租赁期;对于中国承包的建设,安装,装配,勘探工作和提供劳务,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是合同规定的合同期限。
《税务登记证书》如果遗失怎么办
[问题]
《税务登记证》如果我迷路了该怎么办?
[答案]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39条:“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丧失税务登记证明的,应当自税收失效之日起15日内书写。登记证。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税务登记证遗失申报表》,并填写纳税人姓名,税务登记证明书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码,税务登记证明有效期,名称税务机关批准的报纸上的发证机关。如果您丢失了陈述,您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并在报纸上公布损失声明。“
扣缴和缴纳税费,公司可以控制自己的费用
[问题]
我们公司有义务扣缴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处理此业务时,税务机关将退还一定比例的预扣税。对不起,这笔费用可以用来奖励纳税人吗?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征收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发布号为》(才行[2005] 365号) ),扣缴义务人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计入“三代”管理支出的单位收入,相关人员也可以得到适当的奖励。因此,上述企业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记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可以由企业确定纳税人员。
我可以使用税收抵免来抵消欠税吗?
[问题]
企业未缴纳增值税。与此同时,本月有免税额。您可以使用税收抵免来抵消欠税吗?如果可以抵消,应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的《的通知,》(国税发[2004] 112号),纳税人的产出税低于进项税。如果要缴纳税款,期末的税款应从免税额中扣除。为了满足纳税人使用税收抵免来抵消增值税拖欠税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3] 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要表格以下段落调整如下:1。“前一期间的收入税”第13栏中的数据是纳税人上一个报告期的“税后税额”减去余额的数额扣除拖欠税款后,数据应与“应付税款——增值税”账户借方的期初余额一致.2。第25栏中的数据“期初未缴税款(多付为负) “是纳税人的”税后未付金额(多付)“减去税收抵免金额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