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个人所得税政策以来,中国大陆的个人所得税减免额已调整为5000元。我相信我的很多朋友在下个月的工资和经济报销经验都较少。那么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再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今天,小编编写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希望能帮助你。
1.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过程中调整税务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之间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有义务缴纳全部税款,并且必须对来自中国和国外的所有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对源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支付以下个人收入:
1.工资和薪金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业务收入;
4.劳务报酬收入;
5.薪酬收入;
,版税;
7.利息,股息,股息;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移收入;
10.意外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其中,薪资和工资收入:
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工资和工资计算,应纳税额按“五保一金”等月收入金额减少,扣除津贴减少5000元(4,800元以后的外国人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
二,如何计算再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1.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
《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规定:工资收入扣除月收入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的“月收入金额”是根据个人收到的实际金额计算的。目前,允许分配到每个月仅计算特定行业或一次性终止劳动合同或一次性奖金。法规允许每月分配。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对如何支付再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如广东(广东税务[1999]第239号)和大连市》(大地税[1997]第101号)。
因此,如果地方税务机关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个人所得税应根据实际月发行量计算。
2.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
如果会计处理的月薪在当月累计,则不支付月度费用,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告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被视为拖欠员工。会计被列为“其他应付款”会计,然后在有钱时一起发行,这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月度应付款数。
3.建议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关于如何支付再发工资的个人所得税的统一规定。这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享有解释权,如广东省和大连市。我相信税务机关也会被视为“人性化”。只分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的月度计算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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