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积极配合杭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凡是拟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须完成余额清零、ICP注销、公司注销并经管理部门同意销号后方可完成退出;P2P网贷机构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逐步减少;P2P 网贷机构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持续下降,于2019年6月前全部结清。
12月21日,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积极配合杭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凡是拟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须完成余额清零、ICP注销、公司注销并经管理部门同意销号后方可完成退出;P2P网贷机构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并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逐步减少;P2P 网贷机构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持续下降,于2019年6月前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