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赔偿详细流程-蜗牛派

税务行政赔偿详细流程

税收是指与税收有关的事项。一般税收的范围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的性质,税收的产生以及税收的作用。作为经济杠杆之一,税收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首先,标题为: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

二,业务概况: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机关行使职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总统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权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作出陈述和抗辩;他们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国家赔偿。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9号总统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后的第十一次会议)

四,处理部门:

赔偿义务机构或者税务行政复议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9号总统令)第2条第2款规定:“如果申请人要求赔偿,应首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当诉讼一并提起时,义务,或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纳税人处理时限:

索赔人要求赔偿的期限为两年。它是在知道或应该知道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其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之日起计算的,但个人自由的期限不计入保管期。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赔偿的,适用“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索赔人因索赔限制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索赔,则应暂停时限。自诉讼时效终止之日起,继续计算赔偿要求的时效期限。

6.税务机关完成和解的时限: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补偿的决定。申请人亲自提出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签发加盖行政机关专用章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收到的日期。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作出赔偿决定并送达申请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七,处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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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提供信息:

补偿申请和相关认证材料。申请补偿应当提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主要负责人。 (2)具体要求,事实和理由; (3)申请的年份,月份和日期。如果申请人难以撰写申请,他可以委托他人代表该书行事;或者他可以口头申请,仲裁员应记录成绩单。如果申请人本人不是受害人,则应解释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程序:

申请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或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提出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向联合赔偿义务机构的任何赔偿义务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构应当予以赔偿。提交赔偿申请,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的,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事项和赔偿金额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构不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补偿的决定。申请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或金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赔偿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或者无偿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通知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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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解释: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是负责赔偿的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共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共同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为互补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权益的,被授权的组织是负责赔偿的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委托行政权的合法权益的,由委托行政机关负责赔偿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权力的行政机关是赔偿义务的机关;行政机关不继续行使职权的,撤销赔偿机关的行政机关是负责赔偿的机关。复议机关重新审议的,原判侵权的行政机关是赔偿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应当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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